泉州市属内资企业07年度年检须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类别: 办事指南 
索 引 号: QZ00808-0808-2008-00047 
发布机构: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08-03-10 
备注/文号:  
附  件:  
内  容:

一、2007年度年检时间

企业年检时间:200831日至2008630

应参检的企业范围:20071231日前在我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的企业(含分支机构)

二、年检申报方式

1、持有CA证书的泉州市属内资(含私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市属内资企业),通过福建红盾企业网上年检服务系统(网址:www.fjaic.gov.cn/wsnj)进行网上年检申报,通过预审后下载年检报告书盖章签字,连同企业年检应提供的其它材料一并报送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工商窗口接受年检。

2、未领取CA证书的市属内资企业可到登记机关、年检实施机构、或登录福建省CA中心网站(网址:www.fjca.com.cn)申领CA证书后再按上述要求办理年检。

三、内资企业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5、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下列企业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由有限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除外);

2金融、证券、期货公司;

3)经营范围涉及保险、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记帐代理、社会经济咨询及其它专业咨询的公司;

4)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

5200711日以后以入资凭证办理设立登记的公司和非国有企业法人;

6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

企业法人提交的审计报告可以是针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也可以是针对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审计报告。

7、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限企业法人提交,已提交年度审计报告的企业法人除外);

8军队、武警部队所办的企业应提交经年度审检的《军队企业证书》或《武警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前款1-4项所列材料;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及其他经营单位申报年检除提交前款1-4项规定的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内资企业年检应注意的事项

1、以下企业在年检时应一并办理换照手续

注册号未更改为15位的企业应在年检时一并办理注册号更换及换照手续。

2、以下企业在年检时应一并办理变更登记

1)登记事项发生变动的企业;

2)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用语表述与许可文件的范围不一致的;

3)经营范围涉及有许可期限的前置许可,前置许可有效期限未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标注的;

4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与经营范围不一致的;

5)其它应办理变更登记的。

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详见泉州工商红盾网登记指南。

3、以下企业应在年检时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1)公司法人在200611日后设立的分公司,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的;

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的;

3)公司章程修改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的;

4)公司决定注销,成立清算小组未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的;

5)非公司企业法人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未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6)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修改未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企业办理备案应提交的材料详见泉州工商红盾网登记指南。

4、注意事项

1企业应按要求填写年检报告书,做到字迹清晰、端正,报告书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的年检材料应当齐全,内容完整。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前置许可文件超过有效期的,请及时到许可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到工商部门办理年检。

3根据“35实行承诺登记的企业,承诺期限已到,未能按承诺事项办理、且无特殊理由的,应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相关链接: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8年度年检通告   (2009-12-14)
       泉州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200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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